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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2025年上半年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人才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医务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岗位要求

    从事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医生、护士、技师)

    岗位代码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要求

    招聘人数

    备注

    医生

    16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研究生:中医骨伤科学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1

    需取得执业医师证,有医师规培证优先。

    医生

    17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医学影像学专业;

    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1

    放射方向,需取得执业医师证,有医师规培证优先。

    技师

    18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

    医学影像技术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1

    需取得放射医学技术资格证

    护士

    19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大专:护理专业;

    本科:护理学专业。

    30周岁及以下

    8

    普通高中起点,需取得护士资格证,岗位为病区护士,能胜任夜班

    医生

    20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类。

    35周岁及以下

    2

    需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证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外科、急救医学方向优先。

    技师

    21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本科:康复治疗学专业、运动康复专业;
    研究生: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运动医学专业。

    35周岁及以下

    1

    需取得康复医学治疗技术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彭山区内公立医疗机构现有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523日至2025530日。

    2.报名方式考生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为PDF格式打包发送到报考邮箱(3090543916@qq.com咨询电话:13548230055(李老师)

    3.所需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后,具体考试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原则上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该岗位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考试、体检等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和我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医院报到,医院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以劳动合动约定为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履行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卫健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02837623228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10828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02837628608

    附件:报名信息表

    20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