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因业务发展需要,需购买一台呼气一氧化氮分析仪,现诚邀具备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呼气一氧化氮分析仪采购项目。
二、设备参数:
(一)、系统组成
1主机
1.1呼气流速检测:实时监测患者呼气流速
1.2可选测定流速:50ml/秒、200ml/秒等(根据测试模式自动选择)
1.3自动终止功能:口呼在线模式呼气流速不符合要求,设备将自动终止本次检测。
1.4视频鼓励功能:通过视频鼓励软件指导患者顺利完成检测。
*1.5检测范围:分析仪测量一氧化氮浓度范围为0~5000ppb。
1.6分辨率:分析仪分辨率为1ppb。
1.7呼气时间:10秒(正常成人模式):
6秒(儿童、老年模式):
自定义模式(临床科研模式)。
1.8测定功能:
分析仪可以测量并显示口呼气、鼻呼气、气袋气、潮气和小气道气中一氧化氮的浓度,根据不同组合可分为以下模式。
a)NO在线测试:在线对口呼气中大气道一氧化氮浓度进行检测。
b)小气道测试:在线对口呼气中小气道及肺泡气的一氧化氮浓度进行检测。
c)鼻呼气测试:对鼻腔气中的一氧化氮浓度进行检测。
d)离线测试:离线对气袋气中的一氧化氮浓度进行检测。
e)潮气测试:对潮气中的一氧化氮浓度检测。
f)在线+小气道测试:对口呼气中大气道、小气道及肺泡气中的氧化氮浓度分别进行检测。
g)在线+鼻呼气测试:对口呼气中大气道的一氧化氨浓度和鼻腔气中的一氧化氮浓度分别进行检测。
h)在线+小气道+鼻呼气测试:对口呼气中的大气道、小气道及肺泡气中的一氧化氮浓度、鼻腔气中的一氧化氮浓度分别进行检测。
不同部位的一氧化氮浓度测定既可分项测试,也可联合测试,提高了测试效率。同一患者双联及三连测模式扣一次一氧化氮检测器次数。
1.9分析时间:约等于90秒。
1.10质量控制:
1)具备仪器开机自动校准,也可用一氧化氮标准气、呼出气三种检验校准方式。
2)自动监控并提示分析过程,确保分析的准确性与重复性。
1.11准确性:
一氧化氮检测器:①<50ppb 允差±3ppb
②≥50ppb 允差±10%
1.12重复性:相对偏差CV应在±10%内。
1.13稳定性:测量间隔在2小时内的相对漂移在±10%内。
1.14电源:具有外接和内置电池两种供电模式。
1.15打印功能:具有内置打印和外接电脑打印两种模式,可联接医院HIS系统(选配功能)。
1.16应用软件:主机系统软件集成数据管理软件和数据分析软件终身免费软件版本升级。
1.17报告功能:电脑模板支持定制,数据管理软件自动生成报告,形成趋势曲线等功能。(方便建立患者个人健康档案,适合呼吸慢病管理)。
1.18工作环境温度:0℃~40℃。
1.19工作相对湿度:≤80%。
1.20系统自检功能:开机时可对主机、检测器、电脑的连接及运行状态进行自检。
1.21数据存储、导出功能:软件可以自动保存数据,设备保存数据不少于1000条,电脑端软件保存数据不低于100万条,并具备数据导出及备份功能(方便查询患者历史数据)
1.22单机软件升级:终身免费软件版本升级,具有功能拓展能力。
1.23具备演示功能:视觉鼓励软件具备演示功能。
*1.24床旁检测功能:仪器手提式轻巧设计并自带10.1寸触摸大屏显示方便移动,内部备用电池在断电的情况可维持设备正常使用不少于5个小时,可在医院内外进行检测。
*1.25短信提醒功能:设备具有短信提醒功能,对检测数值超标的受检者,在完成检测后设备可以发送短信温馨提示复检和诊疗。
1.26技术标准:符合国家II类医疗器械注册标准。
1.27有效期:呼气一氧化氮分析仪主机5年/50000次。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0.8万元
四、设备质保期限:验收合格后一年。
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六、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报价单(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综合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qq.com。
2.各潜在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均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报名截止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17:30时整。以邮箱最后接收到报名资料时间为准。
八、报名截止时间后,将汇同我院纪检、审计、设备相关科室负责人共同评选此项目的成交供应商。(低价中标)
项目执行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37628519 联系人:刘老师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2026年 3 月 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