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拟对我院“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场地平整事宜进行招标,兹邀请符合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医养结合”项目建设场地平整招标项目
2.项目编号:彭中医采PZYC2026-12号
3.项目实施地点:眉山市彭山区风鸣街道红星社区五组(眉州监狱博物馆对面)
4.项目内容(平场要求):
(1).砍伐场地内所有树木(含树桩)并转移、处置。
(2).搬迁场地内指定的物品(集装箱、路灯杆、井盖、罐体等)到指定位置并按要求堆放。
(3).拆除板房一处并将材料搬迁到指定位置并按要求堆放。
(4).搬迁场内发电机、箱式变压器到指定位置并按要求放置;
(5).破除场内指定位置的水泥硬化面,所产生的建渣由中标供应商全权处置。
(6).按照工程施工场平的要求平整土地。
(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日历天完成。
(8).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全作业,对施工场地内的人员、机械作业负全部安全管理责任,若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二、资格条件:
1.报价公司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管理、工程技术)、特种作业人员(挖掘机、推土机操作工)等资质,且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3.具备2023年以来2个类似业绩。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项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水泥硬化面处置要求
1.中标供应商需自行寻找符合国家及政府建渣运输要求和处置要求的企业进行处置。
2.运输费和处置费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3.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运输和处置的,所产生的相关法律、行政责任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四、场地考察
本项目提供现场考察,拟定于2026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开始进行现场考察;9时30分起将关闭现场大门,凡迟到者视为放弃考察。供应商在考察时自行评估建渣体量及工程量。
五、项目要求:
1.项目报价:格式详见附件1;
2.承诺函:详见附件2;
3.报价要求
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方式报价,供应商需分别填报场地平整工程费和建渣回收价(建渣回收价指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回收价格)。由建渣回收费-场地平整费的差价最高者中选。
(特别说明:根据采购人市场询价,本项目建渣回收价值预计高于场地平整成本,因此若出现平整工程费高于建渣回收费的的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该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
六、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5月29日至2026年6月2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
2.投标人报名时应出示下列证件、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以上证件、资料除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余均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3日10:00时整,开标时间:2026年6月3日10:00时整。
七、谈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门诊楼六楼大会议室
八、本次谈判邀请在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联 系 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37628519
2026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