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人)因医院污水处理站工作需要,拟购买次氯酸钠,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告,此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码:彭中医采PZYC2026-24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四、项目单价最高限价700.00元/吨(年预估量50吨)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谈判邀请在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官网平台上发布。
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资格要求:
1、满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报价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2、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供应商自行运输货物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
(2)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货物的须提供相关的委托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自2026年9月 24 日至2026年9月 29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将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写上联系电话号码)、扫描后发送到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采购办QQ邮箱:158922165@qq.com。
2.办理流程: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将介绍信原件(格式自拟,须包含联系方式及邮箱号)、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单位/公司等均盖鲜章一同扫描发送至邮箱158922165@qq.com进行网络报名,(发送邮件时,邮件主题需列明项目名称)报名时间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3.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9月 30 日10:00时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门诊6楼(会议室三)。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
通讯地址:眉山市彭山区凤鸣大道三段103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8-37628519
2026年9月 23日



